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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0:35:00 | By: 郎心铁 ]
 

 

 

 

羊加母亲王静梅现在杳无音信。

 

下午博管让我收尸,老实说,那篇东西我没想到会被和谐。但网上去搜一下相关内容,一切又都在情理之中。

我说的那篇东西是《羊加案,公审乎?秘审乎?》,并不是我的原创,是个北京的律师写的。之所以要转律师的东西,因为我对法律不太懂,律师更专业些。

这位北京律师质疑上海法院把一起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变成了秘审案子——不允许媒体旁听,所有的旁听证都让公检法垄断了,甚至杨母都不知所踪!

这篇文章的被和谐让我明白这其实根本不是个法律的问题,在法律层面去探讨简直就是对牛弹琴扯JB蛋!

 

羊加案,照上海当局的说法,不过是件单纯的刑事报复案,完全是由羊加偏执的性格造成的,但羊加经鉴定又是可以负刑事责任的。所以他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死刑于是成了没有悬念的结局。

那么,这么一起由于严格公正执法酿成的、没有悬念的惊天血案为什么不能公开审理呢?此前,坊间有不少对警察执法的质疑和谣言,这是一次多么好的机会为上海警方洗掉冤情?这又是多么好的一次全民普法机会啊?

但不,不仅没有公开审理、现场直播,甚至连媒体报道都不行。网络上所有与庭审相关的资讯都没有了,上海台的“庭审纪实”据说是惟一允许进入的媒体,但最终还是把录像带交了出来。

所有这些不正常,让人不得不更加质疑:羊加案确有“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东西!

 

艾未未在博客中提出了这样一些质疑:

警方过度行使权力。

违反侦讯程序。

违反规避制度。

侵犯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侵犯律师辩护权益。

非法拘禁嫌疑人母亲。

违反嫌疑人亲属的权益。

非公开审判

我想这也正是民众所质疑的。

人们真的很想知道:那关键的六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羊加的母亲现在又在何处?旧的疑问没有解决,新的疑问又出现了——

1号的宣判过程中,羊加和律师为什么一言不发?法官为何甚至都不问一下他要不要上诉?

 

昨天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是庭审之后有人在庭外采访的实录。一些上海市民对羊加案宣判谈自己的看法。这个采访因为便衣的干涉而中断,这个视频也很快被从网络上删除。

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一个非群体性的刑事案件弄得如此大阵仗,给我两点判断:一是上海警方在处理羊加涉嫌盗车的环节上确有重大疏失;二是,现在的警民关系或者说民众与执法者的关系非常脆弱,当局担心羊加案会成为导火索。

但恕我直言,这种封杀的做法是绝对错误的,是物极必反的。

听听那些参加过旁听宣判(其实是在法庭边上的房间里看的电视画面)的上海市民的说法,当局就该明白人心的向背——

“为什么羊加一句话都没说?是他不想说,还是不让他说?”

“有理智的人都不会说羊加不该被判死刑,但必须要让人们知道真相。”

“对羊加的不公就是对民众的不公……”

 

羊加案不能真正做到依法、公开、公正地审理,是在用一个新的错误掩盖原来的错误,我相信这不是上海法院可以抖胆决定的。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对中国的司法是一个极大的伤害,是对中国多年来口口声声的民主法制建设是一个极大的反讽。可以说这在相当的程度上伤害到了政府的形象。而且,这种伤害我相信是很难愈合和弥补的——

孙志刚以无辜的生命,换了对万恶的收容制度的摧毁,也许是死得其所;

白宝山以杀人越货,换来了法庭上沉重的话语权,毕竟他说了真话,媒体也深入到了他的内心深处;

而羊加杀了六个无辜的警察,七条命却换不来一段内心独白,换不来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反思和教训,值么?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的飞速发展令世界惊叹,但上层建筑的变革却步履蹒跚,已经完全不能适应中国的现代化的需求,成为一只跛脚鸭。司法独立和公正、媒体的舆论监督,这些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国人看来都是那样的奢侈,这是多么可悲和无奈的事情!

 

吃饭时我把网文被删的事告诉父亲,他非常担心我会出事情,同时,也激动地指责我不该同情杀人犯。这让我有点哀伤。我不得不承认,洗脑,在相当一段时期的中国社会,还是能够起到一些作用的。

目击者称,在羊加被判处死刑后,在庭外一位据称是警察的大汉红光满面地高叫:“羊加,我看你服不服?!”

作为杀警案的主角,我想他是迟早要伏法的,不服也得服。但羊加案的审判程序真令人信服么?未见得。

没人会相信辛普森杀妻案那样的奇迹会在中国上演——那个被公认的杀人犯因为司法程序的疏失而被无罪释放。至少,应该给我们一个完整透明的司法过程吧?

我不是在同情羊加,我是在悲悯我们自己。

设想一下,如果连法律都不能做到依法、公开、公平,我们还能指望谁来保护我们?

如果作为一个现代公民,都不能很自由地谈论对一起刑事案件的看法,我们的明天又会怎样?

 

我要很平和地告诉上海的执法者:羊加案你们有太多的过错,必须要及时纠正和深刻反省;

我也要很善意地告诉当局者:靠噤声和便衣带来的和谐,并不是真正的和谐,也并不是持久的和谐。

 

 

[据传是羊父寻找羊母的网络救援信]

 

 我们是羊加的爸爸杨福生和羊加的姨妈王静荣,我们想借“谭业海交通肇事冤案纪实”的博客,说出我们的两个愿望:

一、我们以及我们的全家在这里跪谢所有关注我儿子羊加的网友,对你们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对羊加一案的关怀和帮助表达我们衷心的、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感激。尤其是刘子龙、熊烈琐、孔建、李劲松、刘晓原以及来自北京八家律师事务所的16位律师、他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羊加案件的关注,我们在此跪谢了!谢谢;

二、我们以及我们的全家跪求所有网友:鉴于警方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依然无法查询到羊加妈妈的去向和行踪,万般无奈之下恳请广大网友:请帮助我们寻找羊加的妈妈王静梅的下落,我们想陪她一起送走羊加。求求你们帮帮我们吧。

     王静梅:1955年4月13日生人,身高1.56米左右,体形较瘦。

 

                                                                                        羊加的爸爸:杨福生顿首泣拜

                                                                                        羊加的姨妈:王静荣顿首泣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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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代崇文艰难
    [ 2008-9-12 13:25:00 | By: road ]
     
    road感谢郎仙人的继续交流,如果我空泛说句“只要肯找,总会有一些”,那我确实缺乏交流的诚意……在中国,历史人物我佩服苏东坡和李渔,他们是智者,才人,也是生活家。在今天,现代人物,我很佩服李宗盛,或者说,因为他也是智者、才人、生活家。但原因又不只这些。作为音乐人,音乐风气不景气,灵魂创作不被尊重,他选择来北京制吉他延续自己的爱好,也传递作为国人的自豪。作为男人,他没有为失去两次婚姻而颓废甚至埋怨,演出时提起林忆莲,他的语气也是平和的。作为父亲,他亲自为女儿做饭,亲情至上。作为创业者和服务者,他在北京建立了自己的音乐酒吧---生活家的院子。不定期举办纯粹的创作交流,欢迎纯粹的爱好者并限定人数。作为合作者和行业先行者,他和罗大佑、周华健、张震岳组成“纵贯线”从台湾开到内地,这些生于50,60,70年代老中青,在偶像歌手当道、绯闻和炒作吸引眼球的时代,还是希望能用团结作战的诚意创作方式,积极影响80,90年代的人。从他身上,我看到的是没有抱怨环境,在积极建设环境,很快乐的生活着,创造着,也影响着那些渴望变好的人们。

    说到智者和服务者,我想每个人心头都有自己的标准。为什么古代没有电话、飞机、互联网,光靠印刷品和口耳相传,就能把文化艺术渗透到乃至贩夫走卒中去,而现在资源丰富,渠道便捷,文化艺术的传播却令人深感失望?我认为是经济大潮冲击下,体制不完善,创作者们也没不带偏见和私心的团结起来,民众们的审美观和价值观还不够提升。从上层建筑到中间衔接再到基础铺底,我想缺一不可。时代是不同了。但良性影响还是可以建立的。我想它来自话语权和传播方式。它是体制变革从上至下的良性影响,同时也需要个体由内而外的良性改变和影响。没有绝对的强与弱。体制上的公正、民主话语权最难建设,周期也漫长,但无疑这个社会在一点点变好,一些变革已经发生。而个体的转变,在很多领域,还受体制限制,不能形成良性的普及影响。但个体转变,其实是最快的,一个人可以在一瞬间就改变人生观念,重新塑造自己。问题就是如何能带来链条式的良性传递。这座城市的思想、文化互动还有限。《名城早报》,我想是体制变革的一个良性示范。当话语权掌握在郎仙人那儿,虽然报纸定位是精致生活,但有了坚持下来的正义专栏,也增加了来自网络和民间的更多真实声音。作为公众媒体,真相没被屏蔽、误导、混淆,每周都能有鲜活有力的声音在这个城市传递,相信这是很多人的幸运。从报纸到博客,郎仙人在做良知者、智者、服务者。名城博客体制,也确实保证了这些价值被醒目的看到。可是我也看到,这力量还有些单薄,比如名城博客的精品类别,热门类别,对一座有2500年优秀历史文化,市区至少有三四百万人口的城市来说,它群星璀璨式的传承和创造并没充分体现,这不是名城博客一家平台的问题,名城苏州论坛,名城互动论坛,甚至是名城苏州网站,我们看下哪些思想,哪些话题占上风,我们就应该能知道这座城市是怎样引导民众素质的。我很希望在报刊亭能买到一本苏州创造的与时俱进的生活杂志,但这个愿望还没实现,苏州不缺作家和艺术家、发明家、多彩生活,只是《苏州志》和日报社出的那本杂志,定位方向可能不是我这样的新苏州人。这些应该都是体制问题,当然高层的决策也是看老百姓的主流需求的,但我还是认为良性引导是一种责任和推动。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让我体会到每座物质城市还不是繁华的沙漠,那么风平浪静之后呢,我们选择什么唤醒内心那些光明,也照亮别人?我是相信这座城市对文化的扶持,对民众素质的引导,是有盼头的。这座城市已经有很多个不可能发生了。说不定轻轨开通后沿途商店都能看的到这座城市更多的原创文艺踪影,大家不再各干各的,和别人唠嗑或者交流时只是在放大自己的缺点。

    一座健全的城市需要有良知的批评家,也需要无数建设者和服务员。前者让人冰冷甚至疼痛,但也让我们更清楚真相和真理,如郎仙人、胡庄等博主,在这座城市你们像在冬天裸泳,真希望人们不是以漠然看客或嘲笑者的姿态到来。各个领域的建设者和服务员会让我们温暖一些,朝气一些。建设者更需要互动。最近看到自由摄影家莫毅的互动作品《望着我的眼睛》,很感动,摄影师准备了相机和照片打印机,参与者拍照自己的眼睛,并在当场打印出的照片边缘空白处写上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心愿,最后亲自把自己的眼睛照片挂在墙上。有位老人在自己照片边缘写下:"我是一名56岁的中年人,如今眼睛看东西模糊,感到非常痛苦。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见到现在的面目和眼睛,反射了我们这代人的历史沧桑。人虽然老了,但心灵永远不能老。要保护好眼睛,带领我们走好晚年的幸福生活。汉族。07年8月23日祝天下好人一生平安。" ……如果有一天,摄影不只是器材和风光,音乐不只是媚俗和华丽,电影不只是大片和关系,旅行不只是西藏和艳遇,文学不只是美女和猎奇,爱心不只捐钱和攀比,我相信一座座城市,整个社会就是个民主健全的社会了。人心深处都渴望被关注(关怀),希望自己有价值,而人性有光明和黑暗两面,当暗面占上风,世界就不会是彩色的。


    改下错字,上次的“捍卫”是“保卫”,“扔”是“仍”。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10 13:37:00 | By: 郎(游客) ]
     
    郎(游客)
    以下引用road在2008-9-10 12:13:00发表的评论:
    羊加案,我认为没有任何一方是胜利者。对个人最简单的选择,也许是对其他人的深深伤害。

    当涉及到向zf要求真理和公理,个体甚至是集体,常常是那样无奈。每次坐车路过馨都广场站,看见那巨幅“停止野蛮侵权,誓死捍卫家园”扔悬挂在某住宅楼,心里就不是滋味。有些事,民众有钱,有理,找到一流律师,也未必获胜。看报道知道当事业主在短短时间就吃了官司,企业也破产了。而对于那些苦命挣扎的普通百姓,恐怕连准备律师费都有巨大压力。

    阳光下一定会有阴影。在有些事情上,纠葛过程和结果,恐怕意义不大了。牵扯到政府甚至是国家,最终媒体层面上胜方会属于哪个,我想其实我们应该知道。只是扔心有不甘。那么如果在源头上能多考虑一些控制最终流向问题,可能最终受害方不会那么扩大。

    有尊严的活着,何止不容易?甚至要搭上性命。我们真正的敌人,甚至是真正的死敌能是谁呢?为扬眉吐气,每个人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它的期限是?是否这个途径会危害到其他人,那些无辜的亲人、陌生人,这个代价是否值得?我想我们也需要思考这些问题。而不只是单纯的愤怒,斥责,最终依然无奈,无力。

    我相信一个民主的国家一定需要有血性的正义者,如艾未未,郎仙人等为民请愿者。同时也需要更多智者和服务者,能引导我们智慧、快乐的生活的人。

    说得很好,我也在寻找能引导我们智慧、快乐生活的人。告诉我,他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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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如何预防悲剧发生
    [ 2008-9-10 12:13:00 | By: road ]
     
    road羊加案,我认为没有任何一方是胜利者。对个人最简单的选择,也许是对其他人的深深伤害。

    当涉及到向zf要求真理和公理,个体甚至是集体,常常是那样无奈。每次坐车路过馨都广场站,看见那巨幅“停止野蛮侵权,誓死捍卫家园”扔悬挂在某住宅楼,心里就不是滋味。有些事,民众有钱,有理,找到一流律师,也未必获胜。看报道知道当事业主在短短时间就吃了官司,企业也破产了。而对于那些苦命挣扎的普通百姓,恐怕连准备律师费都有巨大压力。

    阳光下一定会有阴影。在有些事情上,纠葛过程和结果,恐怕意义不大了。牵扯到政府甚至是国家,最终媒体层面上胜方会属于哪个,我想其实我们应该知道。只是扔心有不甘。那么如果在源头上能多考虑一些控制最终流向问题,可能最终受害方不会那么扩大。

    有尊严的活着,何止不容易?甚至要搭上性命。我们真正的敌人,甚至是真正的死敌能是谁呢?为扬眉吐气,每个人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它的期限是?是否这个途径会危害到其他人,那些无辜的亲人、陌生人,这个代价是否值得?我想我们也需要思考这些问题。而不只是单纯的愤怒,斥责,最终依然无奈,无力。

    我相信一个民主的国家一定需要有血性的正义者,如艾未未,郎仙人等为民请愿者。同时也需要更多智者和服务者,能引导我们智慧、快乐的生活的人。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9 15:08:00 | By: 访客pUlw5B(游客) ]
     
    访客pUlw5B(游客)[转贴]羊加父亲仍未见到儿子



    为寻找下落不明的王静梅,王静梅的唯一亲人王静荣向北京朝阳公安分局报了失踪案。

    就在我委托的律师离开上海后,上海律师协会对外宣称,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律师在北京找到杨佳母亲,并办理了授权委托书。

    谢有明、谢晋不认识杨佳母亲,王静荣在北京找不到妹妹王静梅,远在上海的谢有明、谢晋律师怎么知道杨佳母亲身藏何处?又怎么让人相信这份委托书的真实性?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我有权为杨佳委托律师。然而检察院以杨佳笔录为据,阻止了我委托的律师去会见。司法机关的做法,不仅违反了《律师法》,侵权了律师执业权,同样还侵犯了我聘请律师的权利。

    检察院不让律师会见杨佳,无法核实他是否拒绝我聘请的律师,我也无法知道笔录是不是杨佳真实意思表示。

    9月1日,杨佳故意杀人案宣判。由于杨佳母亲仍然不知下落,北京警方也一直没有寻找到她。作为杨佳父亲的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次聘请了律师会见杨佳,征求他是否同意由我代为提起上诉的意见。

    当我聘请的熊律师、孔律师在9月3日到上海要求会见杨佳时,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又将律师拒之门外,理由是要想会见需取得上海二中法院同意,并提供法院的判决书。两位律师去了上海二中法院,法院表示律师会见与本院无关,判决书已给了一份杨佳母亲,不能再给了。

    杨佳母亲早已失踪,法官是如何找到她并给了判决书呢?我是杨佳的父亲,要求法院给一份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判决书来了解儿子的犯罪事实,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由于司法机关以种种理由推脱,我委托的律师还是无法会见到杨佳。

    我身患脑血痊等疾病,远行有着诸多不便,但为了征求杨佳是否同意由我提起上诉的意见,我只能亲自随律师来一趟上海。

    希望司法机关能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允许我聘请的律师会见杨佳,那怕最后结果是儿子当面拒绝了律师,我也无怨无悔了。我还希望司法机关会依照《看守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并批准本人去看守所会见杨佳最后一面。

    今晚,我将从北京出发,随律师一道前往上海。在上海期间,我会按照法律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请求。在上诉期限届满日,不论是否见到了杨佳都会返京。



    杨佳的父亲:杨福生

    2008年9月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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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8 21:07:00 | By: 访客r7My51(游客) ]
     
    访客r7My51(游客)黑暗公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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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8 21:03:00 | By: 访客r7My51(游客) ]
     
    访客r7My51(游客)呆哥看到了.这个案子的判决让不少民众觉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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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8 18:06:00 | By: 访客u85Csg(游客) ]
     
    访客u85Csg(游客)
    以下引用XX在2008-9-8 17:29:00发表的评论:
    人民,觉醒呼?

    觉醒?是啊,出了什锦八宝饭了!

    验证码: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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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8 17:29:00 | By: XX ]
     
    XX人民,觉醒呼?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8 9:58:00 | By: 访客w06Evi(游客) ]
     
    访客w06Evi(游客)重病的怯言,无病的呻吟

    验证码: 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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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8 9:11:00 | By: 访客vBRd7H(游客) ]
     
    访客vBRd7H(游客)中国的司法制度,的确需要完善,说白了,现在,政法分开,
    每个行业都有垄断的趋向,不涉及自己,管的人少了,法律是给有钱人的法律,横啊,穷人,只能起义,必朝镇压,吾心痛,
    中国社会需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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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7 23:20:00 | By: 郎心铁(游客) ]
     
    郎心铁(游客)

    【转】 与北京律师讨论杨佳案



    今天上午,邀请了几位北京律师和杨佳父亲、姨母一起座谈。
    孔律师介绍了他与熊律师在上海会见杨佳遇到的阻力。杨佳父亲谈了杨佳案发后有关情况,杨佳姨母则谈了寻找杨佳母亲的艰难曲折过程。她说,至今还没有找到杨佳母亲,也不知杨佳母亲的下落。由于北京警方在杨佳母亲失踪案中,没有履行职责去找谢有明律师和二中法院法官了解杨母情况。因此,准备在明天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朝阳区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
    就杨佳袭警案引发的问题,律师们各自发表了看法。大家一致认为,该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审辩护律师委托权真实性、精神病司法鉴定无效性、案件不异地审理公正性、公开审理不允许媒体旁听、杨母被带走下落不明、杨父委托的律师不让会见等问题。
    杨佳袭警案上诉时限,截止到本月十一日。法院称杨佳没有要求上诉,谁也不知这是否杨佳真实意思表示。杨佳母亲已疑似失踪了,也不可能委托律师去会见,无法征求杨佳是否上诉的意见。因此,依法促使该案的上诉,是一个迫在眉捷的问题。
    杨先生是杨佳的父亲,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经被告人同意后,近亲属是有权代为提起上诉。基于此,大家建议杨佳父亲应亲自带律师去一趟上海,如还不让会见就一直等到上诉期满离开。因为只有会见到了杨佳,才能知道杨佳是否同意由父亲代为上诉的真实意思表示。
    杨先生带律师去上海,司法机关会不会让见呢?估计还会是阻力重重。如仍然不让会见,等于是剥夺了杨父征求杨佳是否上诉意见的权利,也就是剥夺了家属代为提起上诉的权利。
    针对司法机关在杨佳案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杨佳父亲将委托北京律师在法律范围内采取一些行动。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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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7 20:32:00 | By: 郎心铁(游客) ]
     
    郎心铁(游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这样说:“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保险锁。一旦具体司法行为被任意干涉或操纵,则有可能成为少数败类兴风作浪、为所欲为的工具。”权利一旦失去应有的规制,则会成为侵犯公民权利最利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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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7 11:20:00 | By: 老百姓的声音(游客) ]
     
    老百姓的声音(游客)有个小秘蜜不告说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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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6 23:55:00 | By: 荆歌(游客) ]
     
    荆歌(游客)你以为他们是要真正的和谐和永久的和谐吗?你的忠告能吓唬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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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6 13:13:00 | By: 访客1Iyk0O(游客) ]
     
    访客1Iyk0O(游客)公正,公开,公平,多么可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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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22:10:00 | By: 光明(游客) ]
     
    光明(游客)我的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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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22:08:00 | By: 光明(游客) ]
     
    光明(游客)看着“羊加”二字,忽然很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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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21:43:00 | By: 访客8dt2WK(游客) ]
     
    访客8dt2WK(游客)我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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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15:59:00 | By: 郎(游客) ]
     
    郎(游客)羊加被判后警察追出高喊:羊加我看你服不服!


    新华网快讯: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的被告人羊加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壮汉走出法庭后高喊:“羊加,我看你服不服。”

    今晨11时零2分,“上海闸北袭警案”犯罪嫌疑人羊加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死刑。

    法院书中称:被告羊加因对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民警执法活动不满,遂萌生报复心理,经过精心策划和准备,2008年7月1日9时40分许,被告羊加携带刀具,自制燃烧瓶等作案工具,伺机进入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大楼,在多个楼层先后袭击毫无防备的公安民警,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到案后,羊加对自己的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就此认为,被告羊加犯有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其死刑。

    在法官宣读判决书的长达一小时时间内,被告席上的羊加神情漠然,未出一言,表情始终无丝毫变化。宣读判决后,法官未按正常程序询问被告是否要求上诉。按程序,即便被告不提出上诉,该案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

    法院判决书对传闻中羊加袭警的起因,即他曾经因为骑一辆无牌照租来的自行车受到闸北区芷江中路派出所民警盘查,后带至派出所后六个小时中,警察对其用滥用暴力的说法予以否定。认为属于“正常执法”。证据是有关监控录象和三名警察的证词。

    羊加的律师谢有明和谢晋在庭审期间提出的“不排除警方在期间使用暴力”的辩护意见,未被法庭采纳。两律师在上次庭审中,曾提出羊加杀人案,虽然由市局刑侦总队负责侦破,但其中不少证据材料是闸北公安分局负责采集,因闸北分局与此案有直接利害,要求法院认定该部分证据无效的请求,未被法院采纳。他们要求对羊加重新做精神病医学鉴定的辩护意见,亦未被采纳。

    参与8月26日旁听的司法界人士对《财经》称:两辩护律师显然缺少“这样大场面的”的刑事案件的辩护之经验,“在庭审时,不着边际地说了1个半小时”,试图将将杨氏的罪名“故意杀人”辩为“故意伤害致死”。据悉,主辩律师谢有明虽有20年律师执业历史,但其也是在数年前转入专职律师,而且近两年才接触刑事案件。“以其能力而言,已经都用上了”。

    在两律师代理此案后,有消息称,上海市律师协会曾经召集一些知名刑事律师为他们出主意。与他们唱对台的公诉人是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的副检察长。

    与开庭审理时拒绝公众和新闻记者旁听不同的是,此次到场的记者因“旁听证发放完毕”多被安排在审判大楼的小法庭观看现场直播。但法警拒绝新闻记者录音和做笔记。在参与旁听的人中,《财经》记者看到全国政协常委邓伟志的身影。

    法院人士对《财经》称,8月26日的审理,原本安排部分记者旁听。但由于庭审消息被媒体公开和大量要员和公安要求旁听,上面决定对新闻记者不开放,包括与法院早已预约的记者。

    上海地方媒体仅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节目组进入,但录制后即将录象带交出,至今未能播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是该节目的理事单位,其上级负责人也是上海公安局文宣干部出身。

    在休庭后,法院的走廊上,一警察模样的壮汉走出法庭后满面红光,异常兴奋,高喊:“羊加,我看你服不服。”

    刘晓原:一审判决后,羊加日子已不多了

    从7月1日袭警案发,到今日宣判,整整两个月时间。奥运会的召开,让羊加多活了一些日子。

    羊加袭警案会如何判决,不要说是律师,就是普通民众也能预料到结果。

    我们关注羊加袭警案,并不是支持他“以暴制暴”,而是关注案件的作案动机、司法机关办案程序,以及发生案件的深层次原因。

    羊加袭警案,仅从表面上来看,案情并不复杂,也不特殊,以前也有类似的案件发生,只不过没有杀死杀伤这么多警察。

    羊加袭警案,是一起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一些遮遮掩掩的做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质疑。

    羊加杀人了,本应受到社会的谴责。出乎预料的是,他竟然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难道民众都好坏不分了吗?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民众的社会价值观如此颠倒了呢?

    我想,除了社会深层次原因外,可能是司法机关办案中一些不透明做法。

    在这起袭警案中,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羊加母亲竟然莫明其妙的“失踪”了。她“失踪”后,当羊加父亲委托的北京律师,来上海要求会见羊加时,检察院又拿出了羊加的笔录,说其只接受母亲委托的律师。有了这份笔录后,上海谢有明律师就在北京找到了羊加母亲,并办理了授权委托书。这事有点离奇吧?

    如果谢有明律师的授权委托有问题,则要影响到审判程序和判决的合法性。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人一定要有辩护人进行辩护,当然,这个辩护人必须是依法委托或法院指定的。谢律师不是法院指定的辩护人,而是由羊加母亲委托的辩护人。假设这个委托不真实,一审判决是不是程序违法呢?

    这个案件中,不可思议的还有,羊加的精神病鉴定,是无司法鉴定主体资格的机构所做。我不知,检察院或法院有没有对羊加重新做司法鉴定。如果没有重新做过,而是以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鉴定,作为认定羊加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那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就存在严重问题。

    一审判决后,羊加还有十天的上诉期限。如果上诉了,还有二审程序,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审判决后,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如羊加不上诉,只直接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126条之规定情形的,还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羊加袭警案,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的情形。也就是说,这个案件的最长审限是一个半月。

    7月1日案发,7月10日侦查完毕,上海警方将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7月17日,检察院二分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不是因为奥运临近,7月28日就要开庭审理。从中可以看出,公检法对此案是速侦、速审、速判。

    二审判决后,死刑复核期限没有明确时限规定,也就是说,可快可慢。

    原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段义和炸死情妇一案,2007年8月23日二审当庭作出判决驳回上诉,案件进入死刑复核,仅用十天就复核完毕,9月4日执行了死刑。段义和一案,7月9日案发,到执行死刑,只用了五十八天时间。我担任律师的廖思齐死刑复核案,案件在六月初就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至今三个月了还没有复核完毕。

    如果不是奥运会,羊加一案也会象段义和案那么快。

    如快的话,也许在九月底之前,羊加一案会走完全部程序,最迟不会超过十月底。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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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14:27:00 | By: 访客ot37Na(游客) ]
     
    访客ot37Na(游客)我不是在同情羊加,我是在悲悯我们自己。

    设想一下,如果连法律都不能做到依法、公开、公平,我们还能指望谁来保护我们?

    如果作为一个现代公民,都不能很自由地谈论对一起刑事案件的看法,我们的明天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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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12:18:00 | By: 老叫花子(游客) ]
     
    老叫花子(游客)目击者称,在羊加被判处死刑后,在庭外一位据称是警察的大汉红光满面地高叫:“羊加,我看你服不服?!”
    =======================
    这SB还真以为主子在给他们讨公道呢,告诉你们吧,只要俺们老百姓不服,你们这六条狗就都算是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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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11:17:00 | By: Skiavon(游客) ]
     
    Skiavon(游客)堰塞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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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8:45:00 | By: 凌晨之星(游客) ]
     
    凌晨之星(游客)敢不服?不服我整死你,号称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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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8:30:00 | By: fzl4586cn ]
     
    fzl4586cn似乎回到了 白区 如果需要地下党 算我一个!!(很滑稽,发这个回复的验证码竟然是"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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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7:56:00 | By: huzhuang ]
     
    huzhuang不凌迟已经很和谐了,谢主隆恩。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3:11:00 | By: 定点清除(游客) ]
     
    定点清除(游客)
    羊加,你服不服?


    服,这样的执法过程,心服口服,怎一个牛X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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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1:09:00 | By: 蛤蟆(游客) ]
     
    蛤蟆(游客)这么晚了还有人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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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1:08:00 | By: 蛤蟆(游客) ]
     
    蛤蟆(游客)坐狼哥的沙发,不知道他们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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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羊加,你服不服?
    [ 2008-9-5 1:08:00 | By: 访客Hmd5Gs(游客) ]
     
    访客Hmd5Gs(游客)顾志坚 佩服 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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